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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11-13

各院(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文件精神,为适应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使评审专家的学科分类更细化,拟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分别建立网上初评专家库和会议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从事实际研究工作。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公道正派,信誉良好,热心社科研究事业。

4.网上初评专家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会议评审专家要求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社科规划项目;如果只承担过省社科规划项目,要求结项必须是良好级以上;涉及语种等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及其他冷僻专业的专家,可适当降低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即可)。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

6.现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专家的,全部纳入省社科规划网上初评、会议评审专家库。

7.以往在库专家本次也需要重新申报,符合要求的专家可以同时申报初评和会议评审专家库。

二、工作要求

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网上初评专家推荐表》和《会议评审专家推荐表》,汇总填报《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网上初评专家推荐汇总表》、《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会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1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综合楼102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csk@126.com,电子版均以专家姓名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汇总表电子表格和文件夹均以院部名称命名。

担任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是对本人学术水平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既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责任。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推选出信誉良好、学风优良、认真负责的专家进入专家库。

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函评、会评专家推荐人选,均从省社科规划项目网上初评专家库、会议评审专家库中产生。没进入省社科规划项目初评、会评专家库的,不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函评、会评专家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