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一个毕业生必须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不仅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为学生融入社会、适应工作岗位做好准备;而且也有利于用人单位通过毕业实习发现并选用优秀人才,增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互相了解、相互考察。为了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加强毕业生实习管理、确保毕业实习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毕业实习的管理
毕业实习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与生产单位双导师制。教务处负责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各学院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学校将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严格考核,毕业实习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毕业实习的形式
(一)顶岗实习为主,校内实训为辅。
(二)顶岗实习原则由各学院集中安排为主,个人自找单位实习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实习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从9月上旬起至翌年5月上旬,共计8个月。全程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上旬~9月中旬)实习准备阶段:
1.各学院组织学生缴费注册,取得第三学年学籍,获得毕业实习资格。组织学生参加正常补考,对于正常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办理重修手续。
2.各学院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宣讲实习管理制度、实习的意义、实习内容和组织安排意见,进行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
3.各学院联系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面试,落实实习岗位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允许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按照《全网担保网网址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豫工院教【2009】150号)文件中分散实习管理办法执行。毕业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由学生本人由于违法相关规范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4.签订实习协议书。无论是学院推荐还是学生自找实习单位,学生均须填写《顶岗实习申请书》(附件1),并与学院签订实习承诺书(附件2)和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第二阶段(9月下旬~翌年5月上旬)顶岗实习阶段:
1.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实习记录,每周通过电话、QQ等通讯方式和学生至少联系一次,按照各学院要求做好指导记录。
2.学生在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同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的格式、要求和规范由各学院制定。
第三阶段(翌年5月中旬~6月中旬)总结交流、毕业考核阶段: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情况周记(附件3)和《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4),并参加毕业答辩,学院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办法和比例由学院制定。
四、学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有毕业实习的全过程管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具体事宜。
(二)负责与实习单位协商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落实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根据顶岗实习需要,参照《全网担保网网址“2+1”培养模式毕业实习实施意见》,制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和教学文件,包括: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企业及企业的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等的责任、《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表》、《教师指导顶岗实习工作手册》、《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记录表》、《学院领导指导教师通讯录表》。
(四)编制实习任务书和实习计划。按培养方案及专业培养目标编制实习任务书,其内容包括:顶岗实习的目的和要求、顶岗实习的内容和方法、顶岗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安排。顶岗实习周记与报告撰写方法、顶岗实习的考核方式。按照实习任务书编制顶岗实习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及人员安排、实习程序安排、考核等。
(五)负责与实习单位、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提供学生实习项目,落实学生带薪实习问题。承办对外联系本专业顶岗实习单位,安排顶岗实习等前期准备工作。
(六)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有关管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意见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七)建立学院毕业实习巡查制度。检查顶岗实习教学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与实习单位合作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订质量评价指标,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八)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使顶岗实习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态度,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意志,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苦乐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严格执行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必须依据情节,按程序逐级上报,严肃处理。
(九)向教务处和主管校长反映实习过程进展情况,在实习期间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和主管校长报告。
(十)注重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落实校外顶岗实习岗位,并于每年的3月份和10月份,汇总学生校外顶岗实习详细情况上报教务处。
(十一)负责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和管理,组织毕业实习答辩,制订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办法和比例。实习结束,按要求上报与保管实习教学文档材料。
五、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条件和要求
(一)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条件
1.参加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全部专业教学学习任务,且各门课程考核全部合格。
2.按学院有关学费缴纳制度缴清各项费用。
3.参加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经双向选择,被用人单位聘用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二)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要求
1.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原则上必须是本专业相关的管理、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也可以是相近的能满足顶岗实习要求的其他生产岗位。对跨专业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保证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
2.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出具规范的上岗就业合同书,经学院核实确认后,方可去实习。
3.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在到岗后两天内报告校内指导老师、辅导员和家长。
4.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期间接受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至少每周和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一次,及时汇报顶岗实习情况(发信息、打电话、上网均可);必须认真按“顶岗实习任务书”进行实习并按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情况周记。凡不能按要求与老师联系者,老师有权建议扣减顶岗实习答辩成绩;不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情况周记的,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5.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后更换新的实习单位的,应在新的实习单位上岗一星期内报告实习指导老师和辅导员。
6.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地保质保量完成顶岗实习报告,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7.做好身份转换,调整好心态,对公司负责,对岗位负责,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8.在企业实习期间,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学生因事、病等请假,需经企业指导教师批准并告知校内指导教师,无故累计旷工五天(含五天)或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者,其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处,需重修。
9.实习期间,集体住宿的学生,不得外宿。
10.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搞好与实习单位员工的关系。
11.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国家法纪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交通秩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在外酗酒、打架、赌博及从事传销等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12.遵守实习单位相关安全要求,对于由于违纪造成的安全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3.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
14.实习学生应经常上网查询学校及学院最新通知及毕业生有关信息。
15.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的全部成果、顶岗实习工作情况周记、《顶岗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及时交校内指导教师。
16.参加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返校参加毕业答辩。
六、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校内指导老师的职责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同实习单位的主管人员,拟订出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协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编制《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委托书》(附件5)。对已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任务委托书寄到学生顶岗实习单位。
3.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任务书的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实习开始时,向学生提出实习考核办法。
4.顶岗实习前,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一起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登记汇表》等相关材料。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任务书和具体的实习运行计划,讲明时间安排和步骤,应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实习纪律;讲解顶岗实习基本要求、注意事项、实习单位指导老的资格、实习周记、实习报告撰写的要求、应提交的顶岗实习成果等。
5.实习过程中,协助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周与学生和实习单位各联系1次,在顶岗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每学期至少2~3次到实习单位与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做好与学生联系指导的记录,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6.负责和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学生进行联系;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顶岗实习巡回检查。
7.指导学生正确撰写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实习期间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察,并给出阶段性考核意见。实习结束前,与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为每个学生写出顶岗实习评语,填写《校内指导老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登记表》(附件6),每学期撰写一份实习总结。
8.实习结束,负责收缴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情况周记、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成果、《顶岗实习鉴定表》等顶岗实习的全部资料,建立学生的顶岗实习档案。按任务书内容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对参加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实习报告的质量及工作态度,确定学生可否进行毕业答辩。
9.顶岗实习档案由学院统一管理。
(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1.参与学生顶岗实习计划的制定。
2.执行学院和实习单位合作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参加生产,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3.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填写《顶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7)与《顶岗实习鉴定表》,对顶岗实习成果写出评价意见。
七、校内指导老师工作量
在学生整个实习阶段,老师工作量按6学时/生,指导老师到实习单位看望学生,按照财务处制定的出差管理办法执行,差旅费从各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支出。
八、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