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量化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本办法是检查工会工作计划以及安排的各项活动在各分工会的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分为六个方面,采取积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自身建设
1、分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会干部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热情高。
2、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会工作,重大问题能及时向党总支和院工会报告。所在部门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分会工作,分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须有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
3、分会工作有计划,在院工会工作计划下发后15日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年终12月30日以前上报工会工作总结,学习、开会和组织活动有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内容等)。
4、按时按要求参加院工会组织安排的会议和活动。
5、分会有专人负责和及时办理会员关系,能按时、足额收缴会费,分会经费管理和使用合理、合规,每年至少公开一次。
(二)教工之家建设
6、积极开展创建先进、模范“教工小家”和先进模范、工会小组活动,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经院工会验收认定为合格“教工小家”。
7、积极参加为教工办实事送温暖活动,关心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8、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开展“三育人”活动,动员和组织本分会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学、劳动竞赛活动。
(三)民主管理
9、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教代会代表积极参加学院教代会,关心学院建设,积极反应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
10、按规定召开二级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四)文体活动
11、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正常上班期间,为了不影响学校和各部门的工作,分会组织大型活动每月应控制在两次以内,一次活动中开展多种项目的只记一次分。
12、在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获集体和个人奖励的分别给以加分。
(五)妇女工作
13、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认真开展“3.8”妇女节和“6.1”儿童节纪念活动,女工工作成效显著。
(六)宣传报道
14、积极开展工运理论和工会工作研讨活动。
15、重视搞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校外新闻媒体、校报、工会《教工之窗》报和工会网站投稿。
16、分会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当年先进分会评选并给予扣分处理。
1)、分会组织不健全、不团结,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院工会布置安排的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活动;
3)、分会成员违法乱纪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4)、没有按规定召开二级教代会。
5)、开会迟到、无故不参加会议。
6)、分会主席会议派人代替开会超过三次。
二、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1、各分会组织的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特别是应记分的活动,必须有原始记录,且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简要文字报送院工会,超过一周上报按80%计算,超过半个月上报不计分。
2、凡参加院工会组织的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由院工会负责直接登记记分。
3、每年从元月一日起开始记分,寒、暑假中的活动待开学两周内补报补记。
三、评比奖惩
1、年终各分会首先进行自查自评,然后到院工会复查,根据积分记录,将各分工会年度记分进行排序,经院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取前5名为年度先进分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2、先进分会的分会主席,为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3、在积分活动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先资格和称号。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院工会。
考 核 项 目
量 化 考 核 分 值 |
自身建设 |
分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会干部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热情高,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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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服从党支部领导,上报分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材料经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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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加10分,开会、活动有记录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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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按要求参加院工会组织的活动、会议加1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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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 ,按时足额收交会费, 加2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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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家工作 |
被院工会评为合格教工之家,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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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工办好事、实事并及时上报加10分/次 , 获省教育工会表彰加2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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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教学劳动竞赛活动,校内竞赛获奖者加10分/次。参加上级部门竞赛活动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本部门组织一次教学劳动竞赛活动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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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 |
本分会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加10分/每条、不同分会联合提出的优秀提案各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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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二级教代会 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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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 |
组织分会活动参加人数50%以上加1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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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会组织文体活动,获集体一至三等奖者加10分/次;个人前三名加5分/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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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工作 |
“三八”、“六一”节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上报加1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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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 |
工运理论及工会工作论文10分/篇、学报发表加15分/篇、推选参加上级工会研讨会及各类CN刊物发表 加20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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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宣传报道工作,《教工之窗》及工会网站采用加3分/篇,校报登载分工会的报道加5分/次,校外媒体采用或报道加20分/次 |
扣除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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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会布置的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活动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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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成员违纪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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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分/次,迟到10分钟以上扣10分/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扣20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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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主席会议派人代替开会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扣20分 |